汉代的文教政策与教育行政制度

发布时间:2013-07-15 点击数:0 作者:教育志1

汉代的文教政策与教育行政制度

  秦王朝统治被农民起义推翻,中国历史进入汉代。汉承秦制。封建统治阶级以维护中央集权专制王朝的根本利益出发,在摸索当朝治国路径的过程中,施行相对灵活的策略。表现在文化教育政策上,从汉初的推重黄老之学,过渡到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宏观政策的正式确立。
  一、黄老之学与汉初的文教政策
  秦代推行法家的严刑酷法政策而导致二世而亡。这一剧变,对于刚刚建立的汉王朝来说,是前车之鉴。汉代初年,百废待兴。如何使国家机器、天下百姓从连年征战的重负中喘过气来,恢复和发展经济,使社会走向安定,是西汉政权面临的当务之急。统治者发现,黄老之学的无为而治思想,不仅能否定秦的严刑酷法和横征暴敛,而且有利于节用民力、恢复生产,能适应当时休养生息的社会需要。于是, 从汉代建立(公元前206年)到汉武帝即位(公元前140年)的六十余年里, 黄老之学在政治思想上和学术上居于统治地位。汉高祖不好儒,汉文帝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窦太后操纵朝政后,尤好黄帝老子言,规定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
  汉初兴盛的黄老之学,与先秦原始道家已有明显区别,它依托传说中的黄帝,本于老子,将老子挥、运用于社会、人生、政教方面。虽然主张无为而治,但已把老子的消极遁世思想发展成积极入世的治道。其实质是以道家思想为核心,兼采儒、法、名、阴阳等诸家学说,融会贯通,使其适应新建立的封建帝国之需要,从而为汉初的政教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
  黄老之学被汉初统治集团奉为国策,对学术和教育领域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表现之一是废除了挟书律。 汉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西汉政权正式废除了秦代制定的挟书律,允许人们自由收藏、携带、讨论《诗》、《书》,从而开放了民间学术文化活动。挟书律的解除,激发了学者们传写、抄录书籍的热情,政府也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私人将图书献给国家,或借给官府抄录。一时间,社会拥有的图书量渐增。
  其次是开放私学。私学在秦代受到严厉禁止。秦亡汉兴,朝代更迭,自然解除了秦代对私学的禁令。私学由此逐渐复苏。
  再次,无为而治的文教政策也使朝廷放松了对百家之学的钳制,为学术的繁荣提供了一种较为宽松的环境。汉初私学承先秦百家争鸣之遗风,传授的学术也不限一家一派。汉初以黄老之学作为政治的指导思想,道家思想由此流传甚广。学习与传授黄老之学者众,曹参、陈平、汲黯、直不疑等均以黄老之学身居要职,显名于世。汉初因学习法家、刑名之学而受朝廷重视的亦为数不少。尤其是儒学在汉初得到迅速恢复和传播,儒家经学的传授和研究随之蓬勃开展起来。
  二、独尊儒术政策的形成与实施
  汉初经过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政治渐趋安定,经济日益繁荣,西汉王朝正走向鼎盛时期。同时,新的社会危机也正在酝酿之中。一方面,在繁荣景象的背后,赋税徭役加重,贫富悬殊加剧,农民与地主的阶级矛盾加大;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十分激烈,诸侯割据的潜在威胁增强,争权夺利以至谋反作乱的事件接连不断。黄老之学无力解决这些矛盾。汉初未得重用的儒家学者,潜心探索秦王朝的经验教训,试图为汉王朝创立长治久安的学术文化。同时汉初儒学经过复苏和发展,其影响民间和朝廷的力量日趋高涨。当汉王朝在寻觅一种更适应新时代的统一的意识形态时,儒学自然成为最佳的选择对象。
  公元前140年 ,汉武帝即位。此时进一步强化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统治的条件业已成熟。不安于现状的汉武帝,断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推行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以治春秋公羊学而名闻天下的董仲舒在维护大一统思想原则指导下,融合阴阳五行之说,建立了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神学体系。董仲舒认为政治上的专制统治,需要以思想文化教育上的专制主义为辅翼,于是他从巩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立场上,论证了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的必要性。董仲舒的建议,正符合大一统政治的火候。汉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得以确立,国家政策和文化教育皆以儒术为本,儒学成为统一为指导思想,并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去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对人民实行思想教化。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确立,对中国古代教育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首先,独尊儒术宏观文教政策的实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学术统于一尊,孔子成为知识界尊崇的偶像,儒家经典成为士人必读的教条。尽管从实质上说独尊儒术与秦代的以法为教都是一种文化专制主义的文化教育政策,都有限制学术文化自由发展的消极作用。但是,随着独尊儒术宏观政策的推广,儒家重视文化教育的传统逐渐深入人心,儒家的伦理道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占主导地位,并对封建社会的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儒家的伦理道德、纲常名教逐渐成为中国封建主义文化的核心。其次,随着独尊儒术局面的形成,儒家经学也在教育领域取得绝对控制权,并且成为知识和修养的象征。经学的昌盛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教学目的、内容及教材空前地统一起来,学校教育基本上成了经学的教育。这是汉代教育的重要特点,对后世历代封建王朝的教育也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再次,独尊儒术政策的实施,使得原先的诸子百家之争一转而为儒家内部的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之争。古文经学为古代篆文书写,其特点是按字义讲经,训诂简明,不凭空臆说,偏重名物考证,未被立为官学,仅于民间私家传授。今文经学为汉代隶书所抄,重微言大义,多和谶纬结合,迷信、繁琐且多所穿凿,但它却为朝廷所提倡,立为官学。

  汉代文化教育领域虽以独尊儒术为旗帜,但在实际施政中推行的是以儒为主,杂以刑法的政策。董仲舒虽说要任德远刑,但并没有贬低刑法的地位,他只是以春秋经义来折狱,在刑法上涂了一层神学化的儒学色彩。汉武帝也是既尊儒术,又重用刑法之士。此外,独尊儒术的路线建立后,诸子百家之学仍没有完全撤出社会意识形态阵地。汉宣帝曾对他的儿子元帝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因此,汉代虽极力推崇儒术,对百家之学并没有采取完全排斥的政策。
  三、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秦汉时期,是中国中央集权制教育行政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的时期。秦王朝在文化教育上采取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政策,没有设置专门的中央官学,也没有设置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秦中央政府设有奉常作为列卿之一,分管教育及其有关事宜。汉朝中央政府仍没有设置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来管理全国的教育。教育由中央政府主管宗庙礼仪的太常(九卿之一)兼管。汉代行三公九卿制,在中央职官中,由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参与中央决策,尚有九卿(太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尉)作为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长官,分管各部事务。太常为九卿之首,其主要职责为:掌宗庙礼仪,负责祭祀天地和皇帝祖先等鬼神的礼仪。太常的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史、太宰、太卜、太医等令丞及博士等。博士一职。在秦代与奉常是分立的。但到了汉代,博士则成为太常的属官,其职责较之秦代也有所扩展,除治经教学外,还有参与朝政、奉使出差、顾问应对等。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推行后,立太学,置五经博士,专以经学教授。博士就转化为太学的教官,主要从事太学的教学与管理活动,但同时也部分地保存了原来作为咨议官吏的职能,参与政府的政治、学术活动。西汉博士首领称仆射、东汉改称祭酒。汉代博士成为太常属下专管教育的官吏,仆射或祭酒则成为管理高等教育的最高行政长官,其对学校之外的其它教育事务的管理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