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四届“小学生现场作文竞赛”的通知 市教科办〔2017〕158号

发布时间:2017-09-04 点击数:0 作者:教科所1

 

 

 

市教科办〔2017〕158

 

 

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四届“小学生现场作文竞赛”的通知

     

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提升学生的作文水平推动我市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拟定举办第三届小学生现场作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1.年级在校学生,大区县五人(桥西、长安各8人),小区县三人;

2.六年级在校学生,大区县五人(桥西、长安各8人),小区县三人。

二、竞赛时间

  2017921日上午900—1010,共70分钟,请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作文题目现场公布。

三、比赛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实验小学(桥西新石中路166号,公交车3622、快10715,到春江花月下车。路线地图见附件

四、几点要求

  1. 请各区县将参赛报名表电子稿于915日之前发送邮箱:sjzwangyun@126.com电子表格见附件1

2. 请各区县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推选的学生准时参加区县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参赛。

3. 参赛选手凭准考证和小学生手册参加比赛。自带书写工具参加比赛,作文纸由教科所统一发放。准考证见附件2

4. 参赛选手一定在规定位置写清自己的姓名、班级。

5. 此次比赛满分100分,参赛选手要书写工整,书写分数占总分的10%

6. 请各县市区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填写好相关内容下发给考生。

7. 学生姓名和辅导教师姓名一定填写准确,将来以此填写证书。

五、奖项设置

  按参赛学生总数的20%30%50%比例,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将同时颁发辅导教师奖。

六、阅卷安排

    为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试卷全部密封,每份试卷均由五位老师阅卷、打分,最后按平均分确定奖项。

 

 

 

附件1: 关于举办石家庄市第四届“小学生现场作文竞赛”的通知 市教科办〔2017〕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