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石家庄市初中学业质量监测的通知(一轮) 市教科办〔2017]197号

发布时间:2017-10-16 点击数:0 作者:教科所1

 

 

 

 

 

市教科办〔2017]197

 

关于组织2017年石家庄市初中学业质量监测

    (一轮)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促进初中各科学业评价改革扎实开展进一步明确评价方式方法探索的方向,让科学评价引领学校学业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真正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市教科所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历时3年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7年度初中阶段学业学科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校

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长安区、鹿泉区、平山县、栾城区、藁城区等8个试验区各选1所学校参加测评,各试验区请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学校信息发到邮箱jks86082213@163.com中。

推荐学校的信息表:

区(县)

参加测试的学校

参加测试的学生总数

 

 

 

二、参评对象:初中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价手段:

学科测试:每位样本学生参加语文、数学、科学(包括物理、地理、生物,权重为4:3:3)、人文(英语、历史、思品,权重为4:3:3)等四门学科测试。

四、施测时间:初步定于12月(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五、评价结果:由教科所根据测评结果给出测评报告。

 

 

 

 

 

 

 

 

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O一七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