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科办〔2017]197号
关于组织2017年石家庄市初中学业质量监测的
通 知(一轮)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促进初中各科学业评价改革扎实开展,进一步明确评价方式方法探索的方向,让科学的评价引领学校学业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真正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市教科所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历时3年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7年度初中阶段学业学科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校:
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长安区、鹿泉区、平山县、栾城区、藁城区等8个试验区各选1所学校参加测评,各试验区请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学校信息发到邮箱jks86082213@163.com中。
推荐学校的信息表:
区(县) |
参加测试的学校 |
参加测试的学生总数 |
|
|
|
二、参评对象:初中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价手段:
学科测试:每位样本学生参加语文、数学、科学(包括物理、地理、生物,权重为4:3:3)、人文(英语、历史、思品,权重为4:3:3)等四门学科测试。
四、施测时间:初步定于12月(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五、评价结果:由教科所根据测评结果给出测评报告。
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