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新华杯”中小学教师微课制作与展评活动结果的通报 市教科办〔2018〕10号

发布时间:2018-02-14 点击数:0 作者:教科所管理员

 

市教科办〔201810

 

石家庄市教科所

关于2017年度“新华杯”中小学教师

微课制作与展评活动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各直属学校(职业学校):

为了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有关精神,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微课在课堂教学创新应用中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挖掘和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促进石家庄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与石家庄市新华书店共同开展了全市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微课制作与展评活动。全市幼教、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各学段各学科任课教师、教研人员和实验实训、电教网管、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教育教学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现将活动结果进行通报,希望获奖教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接再厉,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请各报送单位于226日后与市教科所联系安排证书的领取工作,联系人:519室赵老师(电话86072782)。由于证书较多,请各报送单位自备本单位报送的全部参评教师信息汇总表打印稿一份(含姓名、区县、学校、作品选题、学段、学科、作者手机,并加盖公章),领取证书并核对无误后,证书领取人在上述参评教师信息汇总表打印稿上签署本人单位、姓名、手机和证书数量,并留存市教科所备查。

如证书有误,请各报送单位于2018325日前将有关资料(含姓名、区县、学校、作品选题、学段、学科、作者手机、需更正的证书内容、报送单位、报送人及手机)汇总后发至邮箱sjzsjyxh@163.com,报送单位在领取新证书时交回原证书,无原证书者不得领取新证书。

 

 

二O一八年二月六日
 

 

附件1: 2017年微课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