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市教科办〔2018〕110号

发布时间:2018-07-11 点击数:0 作者:教科所1

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各直属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通知组织人员进行县级培训,并82培训总结(总结以区县为单位撰写一份文字材料,内容涵盖各学科培训情况,字数2000字左右)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wangjing3370@163.com,联系人:王菁,0311-86033370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
附件2:县级培训统计表


 

二O一七月十一

 

附件1: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市教科办〔2018〕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