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各直属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组织人员进行县级培训,并于8月2日前将培训总结(总结以区县为单位撰写一份文字材料,内容涵盖各学科培训情况,字数2000字左右)及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wangjing3370@163.com,联系人:王菁,0311-86033370。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
附件2:县级培训统计表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县级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市教科办〔2018〕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