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科所组织召开《2018年高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价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直属学校)

发布时间:2018-10-31 点击数:0 作者:评估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整体评价与分层次评价相对应的原则,在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质量监测中心形成了《石家庄市2018年高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价方案》(征询意见稿)。

为广泛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意见和建议,1029日,直属学校有关《2018年高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评价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市教科所504举行。市教育局副局长赵立芬、市教科所副所长张惠英、质量监测中心主任王晓香、质量监测中心全体成员以及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张惠英副所长主持。张所长首先强调了制定评价方案的重要意义,其次希望大家通过座谈会开展头脑风暴,为评价方案的科学性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王晓香主任和王朝阳老师分别为大家就评价方案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介绍,随后由参会的各校校长就方案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最后赵立芬局长强调时代在变,不能再以单纯的高考分数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也应逐渐将其他教学成果和成绩纳入评价方案。同时赵局就评价方案的完善和改进提出了几点指示。要正确处理三重关系:一是要突出教学先进中的教学重点,正确处理与教学有关的集体和个人获奖情况的权重关系;二是要正确处理奖项和奖项之间的权重关系和获奖占比问题;三是要在新形势新环境下,正确处理评价方案与未来教学的引导关系。希望各单位能够站在教学的评价角度上为评价方案谏言献策,以期对我市高中教学工作做出科学的评价和指导。